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招标与采购行为,强化内部控制,实现采购流程的无纸化审批,学校建立了招标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平台,经开发测试现平台已部署上线启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录方式
经办人登录学校“服务门户”,在“系统直通车”里选择“招标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平台”应用,点击进入系统。
二、采购需求管理
根据《山东财经大学招标与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办法》(政资〔2024〕2号)等有关规定,学校各归口管理部门按照职责范围(职责范围按照经费收支主管部门确定,未明确归口管理范围的项目由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对项目单位提出的需求进行专业审查。同时,财务处负责审查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是否符合预算、财务等管理制度规定;资产管理处负责审查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是否符合资产管理制度规定。采购需求由项目单位在“采购需求”模块发起,经归口管理部门、财务处和资产管理处审查通过后方可实施采购。
三、项目审批流程
采购需求审查通过后,项目单位通过“采购项目”模块发起招标采购立项申请,经审批后进入采购实施环节。
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项目单位需提前30天通过“采购意向”模块发起采购意向公开信息。
四、注意事项
1.待审批事项通过学校企业微信的“消息中心”给相关审批人员推送提醒信息,可点击提醒信息进行招标采购事项的审批。如审批人未及时审批,经办人可通过“查看日志”功能查询审批人员信息,主动联系审批人员。
2.纳入固定资产管理可自行采购的零星设备采购通过“零星设备家具申请”模块发起申请。
政府采购预算年初需做到应编尽编,应采尽采,年度中间原则上不予追加,确需追加的零星设备、家具经招标与采购管理办公室确认后通过“零星设备家具申请”模块发起申请。
3.原流程中心的“招标采购立项审批”和“零星家具设备采购申请”服务停用。
附件 山东财经大学招标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平台操作手册.rar
招标与采购管理办公室
2024年6月13日